各二级单位党委(党工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,各学院(中心),各部门:
经学校 2025 年第 18 次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:
杨杰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;
许鸿儒同志任数学学院院长;
杨振平同志任数学学院副院长;
邓定南同志任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;
戴传波同志任化学与环境学院院长;
王德慧同志任化学与环境学院副院长;
曾译葵同志任化学与环境学院副院长;
钟苑辉同志任化学与环境学院副院长、分析测试中心主任(兼);
王伟民同志任文学院副院长;
陈文婷同志任文学院副院长;
汤思敏同志任外国语学院院长;
张晶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;
蔡永贵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;
陶叡同志任法学与公共事务学院院长;
王辉同志任法学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;
卢亮同志任法学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;
张全晓同志任历史文化学院院长;
凌永忠同志任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;
李森林同志任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;
刘向军同志任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院长;
陈梓炫同志任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副院长;
林少颖同志任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副院长;
黄逵友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;
唐姣美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;
刘越畅同志任计算机学院院长;
张子迎同志任计算机学院副院长;
秦宏同志任美术学院院长;
宋雷同志任美术学院副院长;
罗钢芹同志任音乐与舞蹈学院副院长;
欧阳志勇同志任土木工程学院院长;
赵亚哥白同志任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;
梁永朵同志任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;
戴国雄同志任医学院副院长;
姚前尹同志任医学院副院长;
丘波同志任医学院副院长;
周利锋同志任教师教育学院院长、教师发展中心主任、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执行主任(兼)。
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 1 年。
免去许鸿儒同志的数学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钟庆湖同志的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何江同志的化学与环境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蓝邦同志的化学与环境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侯小英同志的文学院(客家学院)副院长职务;
免去石朝辉同志的文学院(客家学院)副院长职务;
免去王柳梅同志的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汤思敏同志的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廖劲敏同志的政法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侯聪玲同志的政法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林培松同志的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薛静同志的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刘那日苏同志的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刘越畅同志的计算机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冯百常同志的林风眠美术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卢志成同志的体育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张贵同志的音乐与舞蹈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欧阳志勇同志的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沈飞同志的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周利锋同志的教师教育发展中心(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)副主任职务。
中共嘉应学院委员会
2025 年 9 月 30 日